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参加人员及评优公示——9月16日定稿公示.rar
说明:
1、个人分散实践的同学需递交了合格的《社会实践登记表》或《实践心得》或《实践报告》的同学,才视为参加了本次社会实践;
2、小班评优总人数≦班级个人分散形式参加社会实践人数*10%,其中校级先进个人≦4%,评优指标均按五舍六入计算;
3、实践团队考核等级分为以下类别,并按相应比例评优:
团队考核
等级
|
校级优秀个人
占团队成员比例
|
院级优秀个人
占团队成员比例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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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
B
|
30%
|
30%
|
C
|
20%
|
20%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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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
|
E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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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若有异议,请于9月17日上午8:00—12:00反馈至学院党总支办公室(1教417室),或至电:86290890,不受理短信、邮件,过时不候。
注:此稿为定稿,除学院操作失误外,不再接受因个人、小班、团队失误的修改。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