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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的通知

2023年09月15日    阅读量:


各党(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本期推优入党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发展对象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能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关心集体,有较强集体荣誉感,积极主动参与校、院、班集体建设,在校、院、班的各项活动和会议中无任何无故迟到、早退、不假、缺勤等记录。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群众基础好。

4.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党校结业证书,确定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及以上,且培养、考察合格者。

5.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2。培养考察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培养考察期间青年大学习参学比须达100%

二、党、团支部推荐

1.团支部推荐

1919日前,符合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向小班团支部提出申请,根据积极分子综合培养考察细则(附件6),如实填写《管理学院团员“推优入党”申报表》(附件1);

292016:00前,各团支部汇总《管理学院团员“推优入党”申报表》(附件1);将电子档及申报证明材料以团支部名称用附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2283585608@qq.com

3922日前,本科生各班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小班推荐会”与“民主测评会”,召开会议要求如下:

①小班推荐会与民主测评会需党支部派出监督员参加;

②小班推荐会参会人数需占小班三分之二以上,实行一人一票投票制,选出的人员得票数需占参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

③根据推荐人选结果,团支部统一填写《团支部“推优入党”民主投票汇总表》电子档(附件2);

④民主测评会需由拟发展对象的4名室友、2名班团干部、4名其他同学,发表意见,记录人员将发言情况如实记录于《入党征求意见记录表》(附件7)纸质档中;

⑤参与民主测评会人员填写《关于xxx同学民主测评评议表》(附件3),团支部统一收取后根据民主测评评议表填写《拟发展对象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4);

⑥各团支部于922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2347电子档以支部名称交至邮箱2283585608@qq.com,纸质档提交时间与地点确定后再通知。

2. 928日前,学院根据团支部推荐名单、“推优入党”申报表、综合培养考察细则、党支部征求意见情况、各党支部年度发展计划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初步入围名单。

.拟发展对象人选确定

1012日前,党支部召开支部面谈大会(指导老师、党支部支委与党支部拟推荐发展对象参加),确定各支部拟发展对象名单,初步形成发展意见并报学院党委审批后公示。

四、咨询

1.若有疑问,请联系:王乔奕QQ2121405704

周籽言QQ2283585608

2.请各位拟参加本次推优入党的入党积极分子,务必于918日前加入推优入党答疑QQ群,后续消息均将在群内通知。群号:479291066


院党委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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