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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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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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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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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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研究生院学生个人管理系统“环节管理”录入发表论文情况(博士生必须完成此项)。
◆进入个人管理系统,点击“学位申请”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点击左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登录”进入个人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将答辩申请表、发表文章的证明(按川农大校研发〔2014〕13、14号文,博士生和学籍不满三年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必须提供)递交到各学位分委员会。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须提交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或奖励等证明材料(川农大校研发〔201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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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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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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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完成答辩申请网上审核,然后将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或成都校区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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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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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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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盲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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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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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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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盲评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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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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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全天
(仅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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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盲评学生提交学位论文(博士生3本,硕士生2本)到研究生院学位办或成都校区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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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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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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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盲评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术不端检测(博士、专业硕士、同等学力硕士全检测,科学硕士50%以上检测)、打印,并准备论文送审。
◆全日制硕士论文需请同行专家(副高职称以上)1人以上评审,非全日制专硕论文需请2人以上评审,参加盲评学生论文不用再送审。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学位论文专家评审申请表》和《评阅函》并认真填写。
◆《学位论文专家评审申请表》和《评阅函》须经院学位分会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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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各学位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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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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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论文送审。
◆研究生填写纸质学位申请表。
◆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及对论文的学术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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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分委员会
研究生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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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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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论文答辩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下载《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表》。
◆拟定答辩委员会名单(博士外单位专家不得少于2人、同等学力和专业学位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人)及本单位研究生答辩时间安排(最迟于答辩前1天张贴海报,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或成都校区研究生工作部)。
◆全日制研究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完成答辩后的论文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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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各学位分委员会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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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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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所有答辩工作,答辩秘书将整理好的答辩材料递交到各学位分委员会。
◆以院为单位提交毕业博士生简介PPT及论文摘要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填写学位申请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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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分委员会及答辩秘书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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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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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分委员会召开会议。
◆各学位分委员会将本单位的建议授位名单及学位申请材料递交到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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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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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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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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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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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前
论文提交及离校手续办理具体时间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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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双面打印的学位论文(须经导师签名),3本送研究生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只交2本),其中必须有1本线装或胶装本,2本送图书馆,同时登录图书馆主页论文提交栏目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本。
◆下载中心下载离校清单,并完清各项手续,凭清单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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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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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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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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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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