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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期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24年03月14日    阅读量: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学院将举办第八期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2023年9月15日之前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年满18周岁;

2.无违纪言行和挂科等行为(注:参评前一年无挂科记录);

3.累计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居小班前1/2,有个别突出表现者成绩可放宽至小班前2/3。

二、推荐名额:

1.校级职能部门可统一推荐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名单到学院(推荐人员需符合推荐条件,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一起发到指定邮箱),学院学生团各部门可推荐2名表现优秀的同学。均需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最终名额由学院视具体情况而定。

2.本科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各团支部分别可推荐1、2、3、4名(需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研究生各支部可推荐4名。最终名额由学院研究决定。教职工和博士研究生不限名额。

三、要求:

1.本次党校学员(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由团支部负责,党支部监督;

2.小班推选会议参会人数需占小班三分之二以上,实行一人一票投票制,选出的人员得票数需占参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

3.民主测评表决票(附件2)需要小班团支书和党支部监督员签字;

4.由于党校教学时间有可能安排在周二、周五的七、八节课或者周末,为保证学习时间,拟推荐学员的学习和工作若与党校学习时间有冲突的,建议不参加本期党校;

5.请各部门、团支部于3月19日12:00前将《附件1:院党校培训学员推荐名单》电子档发至邮箱205029369@qq.com,并于3月20日21:30至22:30将《附件2:院党校学员民主测评表决票》纸质档交至管理学院小白房15号(第七公寓斜对面)

6.请各党支部在小班召开民主测评会时派遣监督员到场监督小班评议。

若有疑问,请QQ咨询:王柯月1692792532 陈钰 3282370071

 

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