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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16日    阅读量:


2024届各小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有“三农”情怀、有健全人格、有社会责任感、有创新精神的知农爱农新型人才,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在2024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

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

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注: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指的是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体单位为名,颁发或授予的相关奖项及称号,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竞赛奖励相关认定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

二、省优大推荐条件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人选从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产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方法

各小班于10月20日前完成评审,按附件4:《管理学院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表》推荐校优大、省优大和省优大候选人(省优大须从校优大中产生);因名额有限,学院将从各班省优大候选人中择优推选6位同学。

、评选认定程序

(一)材料提交时间(以小班为单位)

1、电子档:请于10月22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至邮箱1989451085@qq.com

2、纸质档:所有学生公示无异议后,登录学工系统,完成填报后,由学工系统直接导出表格PDF,打印纸质档后再交由班主任、学院审核签字盖章。请于10月27日10:00-11:30,交到管理学院小白房(七公寓对面)

(二)材料内容

1、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

1)《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电子档一份;

2)《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1)电子档一份;

2、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

1)《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电子档一份;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电子档一份;

3)《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1)电子档一份;

4)候选人准备《四川农业大学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5)电子档一份。

注:申请省优的同学需要同时提交校优和省优的两份材料

3、佐证材料(个人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成绩截图等)电子档。

(四)10月24日--10月27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评选并公示。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

职业发展部曾雨 QQ:2080566803

职业发展部詹雅茹 QQ:1989451085

 

 

 

管理学院党委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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