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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举办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院级培训班的通知

2023年09月13日    阅读量: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学院将举办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院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2023年3月20日之前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年满18周岁;

2.无违纪言行和挂科等行为(注:参评前一年无挂科记录);

3.累计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居小班前1/2,有个别突出表现者成绩可放宽至小班前2/3。

二、推荐名额:

各党支部、团支部须严格把关,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民主推荐方式,择优遴选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结合党支部考察和集体研究意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

1.校级职能部门可统一推荐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推荐人员需符合推荐条件,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一起发到下面的指定邮箱),院学生团各部门可推荐2名,需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

2.本科2020级、2021级各团支部可推选1名,本科2022级各团支部可推荐2名。上一年度获评学校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集体荣誉的班级可增加1名。团支部符合条件申请人数高于20人的,可再增加1个。需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

3.硕士研究生以党支部为单位推荐,每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4.教职工、博士研究生符合推荐要求即可直接参加党校学习。

三、要求:

1.本次党校学员(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由团支部负责,党支部监督;

2.小班推选会议参会人数需占小班三分之二以上,实行一人一票投票制,选出的人员得票数需占参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

3.民主测评表决票(附件2)需要小班团支书和党支部监督员签字;

4.由于党校教学时间有可能安排在周二、周五的七、八节课或者周末,为保证学习时间,拟推荐学员的学习和工作若与党校学习时间有冲突的,建议不参加本期党校;

5.请各部门、团支部于9月18日12:00前将《附件1:管理学院第七期院级党校培训班学员名单》电子档发至邮箱3282370071@qq.com,并于9月18日21:30至22:30将《附件2:党校学员民主测评表决票》纸质档交至管理学院小白房15号(第七公寓斜对面)

6.请各党支部在小班召开民主测评会时派遣监督员到场监督小班评议。

若有疑问,请QQ咨询:王柯月1692792532陈钰328237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