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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2023年助学贷款回执确认的通知

2023年09月04日    阅读量:


全院同学: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等文件精神,现将管理学院关于2023助学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日程安排

序号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银行类别

备注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

四川省农信社

其他银行

1

9月11日前

收集回执信息。各小班按照《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附件1)要求收集汇总贷款学生回执信息。

回执材料栏须填“回执验证码”(见回执短信或回执单)

回执材料栏可不填

附件一回执材料统一填“回执单”、并回执单纸质材料(左上角用铅笔注明“经办银行+学院+姓名+学号”)于9月11日21:30——22:30以小班为单位交至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中心(学生七公寓对面)

附件一汇总结果以班级为单位,以班级命名,例:农经20230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汇总,于9月11日12:00前发送至学生权益部邮箱(3489952435@qq.com)。

2

10月10日前

资格审查,回执确认。学生资助中心按照贷款资格审查要求审查贷款资格,完成回执录入工作。纸质回执单(函)盖章确认

老生以2022-2023学年困难认定结果为依据,家庭经济发生突发变故的,可参考2023-2024学年度困难认定结果;2023级参考2022-2023学年困难认定结果。

3

11月底

银行放款。回执录入确认后,银行将陆续放款.

国家开发银行款项发放至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由支付宝后台统一划拨至学校学费收缴专用账户。中国银行将学费和住宿费部分直接放款至学生所在高校的对公账户,剩余贷款部分发放至学生本人中国银行个人账户。其他银行放款方式可咨询经办银行。

款项发放至学生本人四川省农信社银行卡

放款方式可咨询经办银行。

国家助学贷款专款专用,未作学费缴纳的,款项处于冻结状态,学生本人无法使用。农信社银行须由学生本人登陆“蜀信 e”APP,完成“去缴费”操作中国银行将学费和住宿费部分直接放款至学生所在高校的对公账户,剩余贷款部分发放至学生本人中国银行个人账户。其他银行放款方式可咨询经办银行。

4

12月底

贷款余额清算

学校财务处结合学费缴纳和贷款到账情况,集中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咨询电话0835-2882290)

相关贷款学生必须核实在学工系统登记的工商银行卡号是否可用,以免贷款余额发放不成功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贷款资格审查。家庭经济困难的贷款学生应及时向所在学院申请困难认定。以下情况学生贷款回执确认不予通过: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学生;

(4)实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的学生(如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等。

(5)同一学年度,办理不只一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6)当学年不诚实守信,不遵纪守法,有违法违纪行为(含当学年未解除处分学生)。

2、贷款额度审查。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权益部孙妮娜(QQ:2857682861)、冯艺柳(2955598100)。

管理学院

2023年9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