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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3年05月29日    阅读量:


各小班团支部、全院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用实际行动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农业强国建设中挺膺担当,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建功立业,现将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发布如下:

一、实践主题:

学习思想跟党走 勇当先锋建新功

二、实践对象:

全校学生

三、实践内容及方向:

(详情见《附件7-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方向说明》)

(一)主题实践

1.聚焦红色基因传承,担当青年使命

2.聚焦理论普及宣讲,唱响青年强音

3.聚焦乡村振兴,勇当青年先锋

4.聚焦发展成就观察,坚定青年自信

5.聚焦美丽中国建设,争做青年卫士

6.聚焦基层志愿服务,传递青年温暖

7.聚焦就业创业实践,展现青年作为

8.其他实践活动

(二)实践专项

1.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实践计划

(1)乡村振兴地方专项

(2)乡村振兴“科技小院”实践服务专项

2.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

(三)课题实践

四、实践形式:

(一)团队形式

1.校级重点团队

(1)需提前上交相关材料,统一安排进行答辩后,学院结合学科优势,择优推荐1-2个重点项目参与校级重点项目遴选

(2)重点项目原则上应由多支小分队构成,并涵盖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配备专业老师全程指导,有固定实践基地,实现跨专业或跨学院组队,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4

(3)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不超过30个社会实践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项目入选社会实践省级和国家级重点团队。

2.院级重点团队

经团队自愿申报,统一安排进行答辩后由学院审核确定重点团队,团队数量视具体情况而定。

3.普通团队

实践地在省内,大成都范围内优先;如离开四川开展社会实践,建议以实践所在地生源学生组成团队。

注:

(1)团队人数:6人≤团队人数≤15人。

(2)实践天数:普通团队实践天数不低于7天;实现跨专业或跨学院组队,实践天数应不低于10天;重点团队实践天数不低于14

3考核:学院将加强对实践总结(活动登记表、调研报告、实践照片等后期材料)的考核,鼓励各团队提交实践微视频,若实践总结质量不符合要求,将酌情减少二课加分(详见《管理学院关于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二课认定和评优规则的通知》,通知将在后续发出)

4立项本次社会实践团队请在队长所在学院立项,且团队成员(含队长)人数需要满足50%及以上为本院学生所有相关资料也一并按照队长所在学院的要求上交,评优评奖都在队长所在学院进行。如本院同学参与外院团队,只需在小班统计时登记。

(5)每位同学可参与多个团队,但只记录一次参与得分

(二)个人分散形式

按照“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积极参与返家乡实践、到社区报道实践以及其他社会实践(暑期实习、兼职、大学生艺术团暑期训练均可作为暑期社会实践

注:

(1)实践天数:个人实践天数不低于7天。

2学车、考研等行为学院不认可为社会实践活动。

(3)个人社会实践材料由小班班长统一登记、收取材料。

(4)本次社会实践转专业同学的所有个人社会实践材料在转入后全部由新班级班长统一收取(具体情况后期通知)。

五、形成成果

鼓励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形成以下成果:

1.新闻稿(新闻稿类别和平台后续发出);

2.高质量调研报告、论文(读书报告,人物访谈报告,社会热点调研报告,学科科研报告/论文,创业创新活动报告/论文);

3.社会实践图片、微视频(突出活动主题、要有明显的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标识,如衣服、旗帜、横幅等,体现所活动过程、成果及参人员等);

4.社会实践故事或心得体会(反映实践主题,均为原创,实践故事生动反映实践过程、实践收获;心得内容积极向上,鲜活有力)。

5.实践对象或单位的表扬信、感谢信、调研报告采纳证明(调研报告采纳证明须有公章);

6.签署实践基地协议(签署一式三份的基地协议)。

注:

(1)实践心得,过程图片等为后期必须上交材料(后期上交材料见《管理学院关于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二课认定和评优规则的通知》)。

(2)新闻稿会作为后期评优的标准。

六、日程安排

 

时间、地点

具体内容

20235月22

发布《管理学院关于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20235月26日中午12:40-13:30

地点:另行通知

开展管理学院2023暑假社会实践宣讲会

1.主题:管理学院2023年暑假社会实践宣讲会

2.参会人员:

i.22级小班4名团干部,21级小班2名团干部,20级小班1名团干部

ii.其余想了解暑假社会实践的同学

3.注意事项: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行签到

4.内容

i. 2023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介绍

ii. 现场答疑

 

 

 

 

 

 

 

 

 

 

 

 

 

 

 

 

 

 

 

 

递交前期材料:

 

1、小班:

班长须在5月29日12: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2293283120@qq.com

 

2、团队:

20235月30日(周二)下午:16:20-18:00

地点:管理学院小白房

 

 

一、班长递交小班个人前期材料

1.《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班级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档)

2.《2023年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家长告知书兼安全责任书》(附件6-电子档)

注:

(1)所有电子档材料须小班班长在5月29日12: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2293283120@qq.com

(2)所有以个人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均以小班为单位统一签订递交《2023年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家长告知书兼安全责任书》(附件6-电子档)

(3)班长将每位同学的附件6以“姓名”形式命名,将小班相同的附件整合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附件名称命名,并与附件5一起整合为压缩包,以“班级+班长姓名+班长联系电话”的格式命名

(4)汇总表包括班级内以个人形式和团队形式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人

二、 团队队长递交团队前期材料

1. 项目申报表普通团队递交附件1:电子档申重团队递交附件2:电子档+纸质档

2. 《团队成员信息表》(附件3-电子档)

3. 《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家长告知书兼安全责任书》(附件4-电子档)

注:

(1)所有团队电子档文件在5月30日(周二)下午16:20-18:00于管理学院小白房用u盘进行现场拷贝,纸质档材料现场提交

(2)团队成员的附件4以个人姓名命名,并将相同附件整合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附件名称命名;队长将三个文件夹整合成压缩包并以“【申重/不申重】+队长姓名+团队名称”命名

(3)个人保管好附件4

三、实践部暑期社会实践“星耀管理,基层挂职”

有意愿参加学院“星耀管理,基层挂职”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进入专项招募群,通知详情请见招募群。

“星耀管理,基层挂职”招募群:413859829

2023年6月6日

开展202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长培训会既2023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发放介绍信及院服

注:介绍信针对个人或团队社会实践,学院将为所有同学统一开具《介绍信》。请有需要的同学在队长培训会结束后进行领取)

20237月-8

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0239月上旬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优

个人、团队后期材料收取要求详见 《管理学院关于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二课认定和评优规则的通知》。

 

七、总结表彰:

1.校团委将于下学期开学后组织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社会实践十佳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示范基地、社会实践优秀通讯员、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社会实践优秀图文等奖项的评选表彰(具体评选方式另行通知)。

2.小班须召开“2023小班暑期社会实践交流、推优大会”。

注:具体表彰办法由学院团委下学期另发《202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办法》

八、其他说明:

1.团队完成组队后需要完成“中青校园”注册(会在队长培训会进行教学),另队长需在进入队长群后完成麦客表单团队信息填写(队长群会在团队提交材料时现场扫码进入)

2.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二课赋分细则将另行通知

3.疑问请咨询:833725612(管理学院2023暑期社会实践交流群)

实践部 余世豪2634612736,实践部 唐思媛 3576711870

 暑期社会实践前期附件.zip

 

  

管理学院团委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