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助学金协议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等规定要求,现就2026年八桂川缘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院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广西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名额1人,资助金额1000元。
三、参评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评定当学年未受纪律处分或无不诚信记录;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3.符合本通知“资助对象”规定的相关条件。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小班提交申请,并由小班于10月23日18:00前将《四川农业大学“八桂川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格式见附件2样表)命名为“班级+八桂川缘助学金申请表”,发送至邮箱3489952435@qq.com,纸质版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院评审。10月24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学生实际困难程度,确定拟资助名单。
(三)结果公示。10月25日前,学院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获评助学金的同学须向捐资方撰写一封感谢信(纸质版,手写或打印均可,参考附件3),学校将择优寄送至捐资方。
2.坚持实事求是。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信息,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对于已获得资助的学生,追回资助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
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7-907刘老师:028-86290891
学生会权益部杨晶晶QQ:1871852690
学生会权益部张淑婷QQ:3085547153
特此通知。
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