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为做好成旸助学金评选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中,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的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每学年资助名额不超过5人,每人资助5000元。同一学生在本科就读期间获评成旸助学金不超过2次。
三、参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定当学年未受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诚信记录;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的学生,个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以下群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22类特殊困难群体。
7.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成旸助学金的同学,不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评审程序
(一)小班推荐。各小班按评选条件推荐0-2人参评,并于10月12日18:00前将《成旸助学金申请人推荐名单》(附件1)(需有班主任签字)以“班级+成旸助学金申请人推荐名单”的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3489952435@qq.com,纸质版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院评审。10月13日前,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学生实际困难程度,确定拟资助名单。
(三)结果公示。10月14日前,学院按照学生资助工作有关要求,对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7日18:00前,在新学工系统完成申请、审批及报送工作。
五、诚信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信息,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已获得资助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
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7-907刘老师:028-86290891
权益部杨晶晶QQ:1871852690
权益部张淑婷QQ:3085547153
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