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指标
学院共1个指标。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4)参评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筑梦奖学金参评条件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含),且在参评学年至少获1次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5)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因今年国开行尚未放款,故不含2024年秋季学期新增贷款学生);
(6)不与其他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兼得。
注: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
1.筑梦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于11月20日24:00前自愿提交《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筑梦奖学金申请人获奖情况统计表》,材料提交及答辩相关通知请加入管理学院2024年筑梦奖学金答疑群:958328209。
2.11月20日学院初筛,确定答辩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答疑群中通知。
3.11月21日,学院初审,确定拟评名单,公示,将拟评名单上报学校。
五、工作要求
1.请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参照评选条件,遵照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2.所有需要发送至邮箱的材料,请在提交时将压缩包或文件命名为“筑梦奖学金+姓名+班级”。
3.评优评奖工作期间若有任何疑问可询问:
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7-907张老师86290891
学习学术部孙佳怡QQ:2981907970
学习学术部薛珂QQ:2641798718
管理学院党委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