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2022级、2023级各小班:
现将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附件1)“第六章学生荣誉体系”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1)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院共12个指标。按各年级分配指标=12/全院总人数*年级人数办法五舍六入以后名额分配如下:
(2)社会捐资奖学金
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1个指标,二等奖6000元3个指标,三等奖2000元9个指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2000元3个指标。
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和二等奖名额少,金额大无法分配,全院答辩产生。陈育新三等奖学金及大北农励志奖学金金额相同,按各年级分配指标=12/全院总人数*年级人数办法五舍六入以后名额分配如下: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条件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按照学生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小者优先。
(3)参评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参评学年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本科期间曾经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注: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不重复,也不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重复。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1.9月26日,学院下发通知。
2.符合社会捐资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的学生于9月28日10:00前自愿提交《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度 XXX 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至邮箱206764685@qq.com。10月11日前,学院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学院划分名额遴选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最小的同学,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获评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向捐资方写一封感谢信,学校将选取部分感谢信寄给捐资方(手写、打印均可,参考附件3)。
4.如有疑问,请加入管理学院2024陈育新奖学金一等奖申请答疑群:713800575;管理学院2024陈育新奖学金二等奖申请答疑群:819583592;管理学院2024陈育新奖学金三等奖申请答疑群:2166014608;管理学院2024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答疑群:578044911;管理学院2024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答疑群:809719121。
五、工作要求
1.请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参照评选条件,遵照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各申请人要仔细审核参评资格及材料数据的真实性,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格式完整。
2.评优评奖工作期间若有任何疑问可询问:
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7-907张老师86290891
学习学术部孙佳怡QQ:2981907970
学习学术部于文丽QQ:2641798718
管理学院党委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