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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25日    阅读量:


2021级、2022级、2023级各小班:

现将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附件1)“第六章学生荣誉体系”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优秀学生

学院共107个指标,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会将剩余的1个指标调节给上学年获评“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小班。

(二)优秀学生干部

学院小班共34个指标,每个小班的班级学生干部推荐评选不超过1人。

学院学生干部共16个指标。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注: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优秀学生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3)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3.优秀学生干部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工作考核优秀(二课干部加分中优秀、良好等级);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30%

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院级、班级学生干部)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备案。校级学生干部由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校团委审核,学校备案。

四、日程安排

1. 925日,学院下发通知,小班启动评优推荐工作。

优秀学生:学生自愿提交《优秀学生拟评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以小班为单位经班主任审核签字后汇总。

优秀学生干部:每个小班的班级学生干部可推荐1人。无论班级是否有人申请均需提交经班主任审核签字的《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附件3)。

2.将班主任审核签字后的《优秀学生拟评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档以及附件23纸质档以小班为单位,于928日上午10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3369657202@qq.com,纸质档在9281000-1200交到管理学院小白房,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学院划分名额评选。

3. 928-930日,学院初审,确定拟评名单,公示,拟评通过的学生在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并完成审批。

五、工作要求

1.请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参照评选条件,遵照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各小班要仔细审核申请人参评资格及材料数据的真实性,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格式完整。

2.评优评奖工作期间若有任何疑问可询问:

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7-907张老师86290891

学习学术部孙佳怡QQ2981907970

学习学术部薛珂QQ2641798718

                                      管理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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