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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第一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12日    阅读量:


各本科生、研究生班团支部:

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专利。

二、认定流程

(一)学院认定

1.学院将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学术成果版块”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

2.申请认定的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认定工作组将会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不少于3

(二)学校复核

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认定工作需统计2024620日以前的学术成果。

2.上报流程:申请认定同学将电子档材料以“管理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创新能力评价学术成果汇总材料”命名;最终由小班宣传委员制作班级认定汇总表并且收集同学的材料,最后制作成一份命名方式为“学术认定+班级”的压缩包并且于20246201800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管理学院二课运营中心邮箱:2102997961@qq.com

3.如有疑问,请联系QQ:二课运营中心李雪:1570287693,二课运营中心蔡静怡:2443449228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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