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2022、2023级小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规定,我院本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于2024年任期届满。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同意,拟于2024年5月召开管理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总结我院本届学生团体联合会的工作,明确今后一年我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团结和带领我院广大青年学生推动学生团体联合会发展。
二、大会的时间地点
2024年5月17日16:00、4-A102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审议上一届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成员;
(三)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参会对象
1.管理学院第七届学代表
2.管理学院第九届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五、代表条件和产生程序
(一)代表的条件
代表应是取得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学籍的本专科生(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忠诚的政治品格,浓厚的家国情怀、扎实的理论功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能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同广大普通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普通同学的拥护、信任;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普通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名额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规定,我院本专科非毕业班学生人数为1173,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64人,2021、2022、2023级小班各2人。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
代表候选人由小班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提交至全班大会进行选举。
(四)材料报送
请各小班将选举产生的学代表名单信息填写在在线表格
【腾讯文档】管理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统计https://docs.qq.com/sheet/DR09zTURlcGRLeEJK?tab=BB08J2。
如有疑问请咨询李柯依(QQ:1391946909)、徐锐帆(QQ:2660291602)
管理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