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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各系、中心负责人换届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19日    阅读量:


各系、室、中心:

根据《管理学院系主任管理办法》,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学院相关系、中心负责人换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师生公认、注重实绩、民主集中”的原则,选拔合适人选担任系、中心负责人,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换届岗位

1.农业经济系,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2

2.财务管理系,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2

3.工商管理系,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1

4.审计学系,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1

5.社会服务中心,主任1

        三、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旗帜鲜明讲政治,责任心事业心强,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团结奉献精神。

2.系主任,要求博士、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至少在校工作3;副系主任,要求博士、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至少在校工作2

3.各系原则上应配备135岁以下()系主任。

4.每个系的系主任或副系主任中至少有1人为中共党员。

5.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24630日。

四、人选确定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推荐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拟任人选。

五、具体安排

1.62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请以书面、邮件、电话或现场报名推荐等方式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报名(马刚,18683502501)。

2.624日前完成所有报名推荐人选的沟通协调与考察谈话,形成正式候选人。

3.627日前学院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拟任用人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学院正式发文聘任。

                                                                  管理学院

                                202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