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中心:
根据《管理学院系主任管理办法》,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学院相关系、中心负责人换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师生公认、注重实绩、民主集中”的原则,选拔合适人选担任系、中心负责人,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换届岗位
1.农业经济系,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2名
2.财务管理系,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2名
3.工商管理系,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1名
4.审计学系,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1名
5.社会服务中心,主任1名
三、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旗帜鲜明讲政治,责任心事业心强,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团结奉献精神。
2.系主任,要求博士、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至少在校工作3年;副系主任,要求博士、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至少在校工作2年。
3.各系原则上应配备1名35岁以下(副)系主任。
4.每个系的系主任或副系主任中至少有1人为中共党员。
5.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24年6月30日。
四、人选确定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推荐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拟任人选。
五、具体安排
1.在6月2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请以书面、邮件、电话或现场报名推荐等方式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报名(马刚,18683502501)。
2.在6月24日前完成所有报名推荐人选的沟通协调与考察谈话,形成正式候选人。
3.在6月27日前学院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拟任用人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学院正式发文聘任。
管理学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