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与管理,在广泛征求全院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内设教学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并就其负责人聘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1.系设置
设立四个系:农林经济管理系(原农业经济与公共管理系)、工商管理系、财务管理系、审计系(原审计与统计系)。
2.中心设置
设立四个中心:管理实验中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管理中心、科技开发与社会服务中心、ACCA中心
二、系(中心)主任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1.系主任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各系设系主任、副主任各1名。
聘任条件: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系主任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副系主任需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各中心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1)管理实验中心。设正、副主任各1名,主任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副主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管理中心。设中心办公室主任1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3)科技开发与社会服务中心。设中心主任1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4)ACCA中心。设中心主任1名,聘任另行安排。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通过教师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候选人于7月4日前在学院行政办公室钟秀玲主任处登记。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选拔、聘任等后续工作。
特此通知
管理学院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