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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之家

四川农业大学钓鱼协会章程

2015年06月15日    阅读量:


第一章

第一条 钓鱼协会是校工会领导下的群众性业余体育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群众组织的规定,组织和团结广大钓鱼爱好者,积极开展业余的钓鱼活动,锻炼身体,陶冶身心,丰富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保护和垂钓的科学研究,交流垂的经验,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垂钓活动。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凡校工会会员、作风正派的钓鱼爱好者,承认会章,经会员介绍,所在单位推荐,均可申请入会,经钓鱼协会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权利: -
1·有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待的权利。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对本协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五条 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按时交纳会费。
3·坚持文明钓鱼,遵守上级及有关部门规定。
4·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组 织
第六条 本协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名誉主席、副主席、委员若干人组成委员会。
第七条 本协会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交流推广垂钓经验,表扬好人好事,教育、批评、处理违章者。
第八条 本协会会员代表会议一年举行一次,委员会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第四章 经 费
第九条 会员一年一次交纳的会费及有关部门补助的活动经费应用于组织本协会活动,不能挪作他用。经费使用情况在会员大会上报告。
四川农业大学教职工钓鱼协会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五日
四川农业大学教职工钓鱼协会组织机构
主 席:王毅军
副主席:朱 兵
委 员:罗宏勋/李枝军/张广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