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现启动本学期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就“推优入党”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团支部将推荐对象报团委审批;
2.团委审批后提交对应党支部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并将确定的拟发展对象报党委审批。
3.党委审批通过,挂网公示。
二、推荐条件
参照院团字[2016]1号: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2018学年转入管理学院专业同学学习分参照该办法执行。八十三期党校(含八十三期)及以往党校结业的积极分子。
三、推荐程序
1.团支部测评和推荐。团支部按照《班、团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院团字[2016]1号)(附件7)之规定。
2.材料报送:各团支部请将以下材料
材料名称 |
递交形式 |
《“推优入党”审批表》(附件1) |
纸质档 |
《“推优入党”登计表》(附件2) |
纸质档 |
《“推优入党”统计表》(附件3) |
电子档、纸质档 |
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
纸质档 |
请于4月25日晚20:30—21:30报送至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一教511)。
电子档请发至邮箱805372531@qq.com
四、咨询
刘航:17744241557 推优入党答疑群:45176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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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团委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